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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充电设施建设政策对比:西安新停车场将建30%充电位

2015年07月31日 10 29 29

     充电设施缺失一直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201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期,充电设施缺失问题成为各地方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让我们看看哪些城市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出台了政策。

      北京市已开始编制《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程》,预计年底前正式发布。规程明确,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其中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据第一电动网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北京、广州、上海、南京、西安、重庆等六个城市出台了有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比如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两个政策;广州出台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是全国唯一一个明确充电设施补贴细则的政策;重庆出台了全国首个《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该政策的出台将会对其他城市起到指导意义。

       第一电动网对上海、南京、西安三个城市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对比,上海规定新建住宅等场所、公共停车场等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并且明确了补贴标准和充电服务费的上限。西安规定,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而且提出了总体的目标任务,但并未提及补贴标准和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南京要求,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并且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补贴标准,但未提及充电服务费标准。

      上海

      政策:6月8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布。

      建设原则: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

      建设主体: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用户可通过购买或租用充电设施等方式获得充电服务,购买即获得充电设施的所有权,租用即拥有充电设施的使用权。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与物业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充电设施的所有权。

      保障措施: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补贴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暂定为每千瓦时不超过1.6元。

     西安

      政策:2014年9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发布。

      建设原则: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初期,按照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为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

      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性能与运营模式要求,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平均10分钟车程)的原则,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桩建设相结合。

      建设要求: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可改建、加装充电设施。

      技术标准:充电设施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三部分组成,须符合国家及本市地方充电设施标准和设计规范。

      任务目标:到2015年底,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共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共2100个充电车位),在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机场、汽车客运站、新能源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建设充电桩7000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一)新建充电站(塔)。2014—2015年新建充电站38座,含充电桩1900个;充电塔4座,含充电桩1600个。

      (二)改建加装充电桩。2014—2015年改建公交车、出租车场站各2座,加装充电桩200个;改建其它停车位,加装充电桩7000个。

      (三)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2015年完成全市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南京

      政策:2015年1月,《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发布。

      建设要求: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包括在规模达100车位以上的经营性停车场、新建社会停车场、大型商业区停车场等处选址试点建设。

      市供电公司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电桩。

      任务目标:(一)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共有约1700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计划建设170个充电桩和专用车位。2014年已完成10个,2015年完成剩余160个。

      (二)在综合交通枢纽、公交保养场、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市交通集团2014年已建设公交车充电桩788个、出租车充电桩284个、充换电站3座,2015年建设完成公交车充电桩1487个、出租车充电桩466个。

      (三)2015年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

      (四)市供电公司需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       电桩,2014年已完成6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5处换电工位及119个充电桩,2015年完成剩余任务。

      保障措施:中央、省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的奖励资金,全额用于相关设施建设。市、区(含开发区、园区)按照“市、区分担”原则,对南京市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给予补贴,各自给予的补贴不低于建设费用的15%。

      2015年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增长期,但充电设备不完善依然是目前新能源车推广的核心“痛点”。虽然这些城市出台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但这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也希望其他城市能尽快出台充电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以便新能源汽车的 推广能顺利进行。

      全国已有16省市明确充电服务费标准

      据第一电动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上海外,全国已有江西、南昌、沧州、青岛、合肥、南京、河北、扬州、济南、佛山、惠州、青岛、北京、运城、武汉、湖南等16个省市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从下表可以看出,江西充电服务费最高,达到2.36元/千瓦时(含电费),而青岛市的充电服务费最低,0.65元/千瓦时。

      充换电服务费的制定,让有意进入这一行业的厂家看到了机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增加一定的使用成本。充换电设施建设一直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而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充换电服务定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电设施建设,打破长期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限制。

16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省市

乘用车充电服务费

公交车充电服务费

发布时间

1

江西

2.36元/千瓦时(含电费)

1.36元/千瓦时(含电费)

2014年12月8日

2

南昌

1.80元/千瓦时(含电费)

1.26元/千瓦时(含电费)

2015年5月18日

3

南京

1.44元/千瓦时

1.23元/千瓦时

2015年4月20日

4

河北

1.6元/千瓦时

0.6元/千瓦时

2014年11月7日

5

沧州

1.6元/千瓦时

0.6元/千瓦时

2015年5月25日

6

上海

1.6元/千瓦时


2015年6月8日

7

扬州

1.60元/千瓦时

按扬府办发〔2014〕116号文件规定支付公交客车充电电费

2014年10月13日

8

济南

1.45元/千瓦时


2015年2月7日

9

佛山

1.2元/千瓦时

0.7元/千瓦时

2014年12月29日

10

武汉

0.95元/千瓦时


2015年7月

11

北京

0.8元/千瓦时


2015年7月

12

湖南

0.8元/千瓦时


2015年5月18日

13

惠州

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2015年1月28日

14

青岛

0.65元/千瓦时

0.60元/千瓦时

2015年5月15日

15

合肥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65%加权平均值制定。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63元/kwh;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使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计价制定,即:1.50元/公里。

2015年3月11日

16

运城

运城市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与成品油价挂钩,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运城市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2015年7月17日

      16省市明确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运城

      7月17日记者从省电力公司获悉,运城供电公司与物价部门已确定当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该市成为山西省第一家出台充电服务价格的城市。按照规定,运城市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与成品油价挂钩,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运城市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武汉

      7月9日,记者从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获悉,武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政策已正式出台,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电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执行,充电服务费上限暂定0.95元/度。

      湖南

      2015年5月,湖南省出台《关于湖南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0.8元,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上海

      6月8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今年暂定为每千瓦时不超过1.6元,今后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沧州

      5月25日,依据收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度数收取,上限标准为:纯电动公交车每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每度1.6元。电动汽车换电瓶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纯电动公交车每公里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为每公里0.5元。各充换电服务企业可以在不超过上限前提下,制定具体的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

      北京市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江西

      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

      南昌

      5月18日,物价部门明确了南昌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具体为: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80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26元(含电费)。充电服务价格可向下浮动,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

      南京

      江苏省出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的政策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公里)=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90%。

      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上述两项公式中,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是指江苏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燃油变动价格以执行天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的具体价格水平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测算、公布最高执行价格。

      受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下跌,南京市0#国V柴油、92#国V汽油四季度最高零售均价与一季度相比,分别降低0.91元/升、0.79元/升。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充换电收费不高于用油成本费用的规定,自2015年1月10日起下调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其中:纯电动客车(12m)充、换电服务最高价格分别调整为1.45元/度、1.99元/公里,分别下调0.20元/度、0.27元/公里;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换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到1.62元/度、0.68元/公里,分别下调0.19元/度、0.08元/公里。

      目前南京市已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江苏省内各市也将照上述公式出台相应的充换电设施服务费标准。

      河北

      河北制定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每公里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0.5元。

      扬州

      扬州市目前电动汽车运行量小,成本难以核算等因素,为不影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结算,经研究,参照邻近城市价格,确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试行价格为1.60元/千瓦时。公交企业按扬府办发〔2014〕116号文件规定支付公交客车充电电费。

      济南

      济南市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其他车型纯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待投入运行后另行核定公布。

佛山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0.7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电动车1.2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1.7元/公里;七座及以下电动车0.4元/公里。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换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惠州

      惠州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0.75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上限价,允许下浮。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充电服务经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企业自行制定。

      青岛

      青岛市已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5元/千瓦时。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合肥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核定。

      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按以下公式每半年调整或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指导价格。

      百公里电动汽车用电能耗成本(电费+服务费)=(同车型燃油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单价×燃油折扣率+同车型燃气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气耗×燃气平均单价×燃气折扣率)/2。

      其中:燃油折扣率为55%,燃气(CNG)折扣率65%。

      联动周期:6个月。

      燃油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93#汽油平均零售价格;燃气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天然气(CNG)平均零售价格。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63元/kwh;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

      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使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计价制定,即:1.50元/公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65%加权平均值制定。

      五省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给市级政府

      广东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

      四川

      根据四川当前电动汽车发展不平衡,各地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行差异较大的情况,为有利于电动汽车发展,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遵循“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调整,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

      海南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我省当前电动汽车推广情况,暂授权海口市物价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调整海口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安徽

      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湖北

      湖北省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今年内要出台相应的标准,其他城市根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相应制定。

转自: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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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充电设施建设政策对比:西安新停车场将建30%充电位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0 29 29    作者:

     充电设施缺失一直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201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期,充电设施缺失问题成为各地方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让我们看看哪些城市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出台了政策。

      北京市已开始编制《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程》,预计年底前正式发布。规程明确,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其中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据第一电动网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北京、广州、上海、南京、西安、重庆等六个城市出台了有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比如北京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两个政策;广州出台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是全国唯一一个明确充电设施补贴细则的政策;重庆出台了全国首个《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该政策的出台将会对其他城市起到指导意义。

       第一电动网对上海、南京、西安三个城市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对比,上海规定新建住宅等场所、公共停车场等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并且明确了补贴标准和充电服务费的上限。西安规定,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而且提出了总体的目标任务,但并未提及补贴标准和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南京要求,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并且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补贴标准,但未提及充电服务费标准。

      上海

      政策:6月8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布。

      建设原则: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

      建设主体: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用户可通过购买或租用充电设施等方式获得充电服务,购买即获得充电设施的所有权,租用即拥有充电设施的使用权。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与物业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充电设施的所有权。

      保障措施: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补贴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暂定为每千瓦时不超过1.6元。

     西安

      政策:2014年9月,《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发布。

      建设原则: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初期,按照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为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

      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性能与运营模式要求,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平均10分钟车程)的原则,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桩建设相结合。

      建设要求: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可改建、加装充电设施。

      技术标准:充电设施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三部分组成,须符合国家及本市地方充电设施标准和设计规范。

      任务目标:到2015年底,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共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共2100个充电车位),在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机场、汽车客运站、新能源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建设充电桩7000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一)新建充电站(塔)。2014—2015年新建充电站38座,含充电桩1900个;充电塔4座,含充电桩1600个。

      (二)改建加装充电桩。2014—2015年改建公交车、出租车场站各2座,加装充电桩200个;改建其它停车位,加装充电桩7000个。

      (三)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2015年完成全市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南京

      政策:2015年1月,《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发布。

      建设要求: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包括在规模达100车位以上的经营性停车场、新建社会停车场、大型商业区停车场等处选址试点建设。

      市供电公司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电桩。

      任务目标:(一)政府机关停车场、政府公共服务窗口停车场共有约1700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计划建设170个充电桩和专用车位。2014年已完成10个,2015年完成剩余160个。

      (二)在综合交通枢纽、公交保养场、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市交通集团2014年已建设公交车充电桩788个、出租车充电桩284个、充换电站3座,2015年建设完成公交车充电桩1487个、出租车充电桩466个。

      (三)2015年各区建设1座不低于500停车位(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场,或合理选择多处布点(建设总量不低于500个充电桩)。

      (四)市供电公司需建设不少于1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3处换电工位及200个充       电桩,2014年已完成6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5处换电工位及119个充电桩,2015年完成剩余任务。

      保障措施:中央、省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的奖励资金,全额用于相关设施建设。市、区(含开发区、园区)按照“市、区分担”原则,对南京市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给予补贴,各自给予的补贴不低于建设费用的15%。

      2015年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增长期,但充电设备不完善依然是目前新能源车推广的核心“痛点”。虽然这些城市出台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但这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也希望其他城市能尽快出台充电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以便新能源汽车的 推广能顺利进行。

      全国已有16省市明确充电服务费标准

      据第一电动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上海外,全国已有江西、南昌、沧州、青岛、合肥、南京、河北、扬州、济南、佛山、惠州、青岛、北京、运城、武汉、湖南等16个省市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从下表可以看出,江西充电服务费最高,达到2.36元/千瓦时(含电费),而青岛市的充电服务费最低,0.65元/千瓦时。

      充换电服务费的制定,让有意进入这一行业的厂家看到了机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增加一定的使用成本。充换电设施建设一直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而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充换电服务定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的扶持,有助于加速充电设施建设,打破长期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限制。

16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省市

乘用车充电服务费

公交车充电服务费

发布时间

1

江西

2.36元/千瓦时(含电费)

1.36元/千瓦时(含电费)

2014年12月8日

2

南昌

1.80元/千瓦时(含电费)

1.26元/千瓦时(含电费)

2015年5月18日

3

南京

1.44元/千瓦时

1.23元/千瓦时

2015年4月20日

4

河北

1.6元/千瓦时

0.6元/千瓦时

2014年11月7日

5

沧州

1.6元/千瓦时

0.6元/千瓦时

2015年5月25日

6

上海

1.6元/千瓦时


2015年6月8日

7

扬州

1.60元/千瓦时

按扬府办发〔2014〕116号文件规定支付公交客车充电电费

2014年10月13日

8

济南

1.45元/千瓦时


2015年2月7日

9

佛山

1.2元/千瓦时

0.7元/千瓦时

2014年12月29日

10

武汉

0.95元/千瓦时


2015年7月

11

北京

0.8元/千瓦时


2015年7月

12

湖南

0.8元/千瓦时


2015年5月18日

13

惠州

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2015年1月28日

14

青岛

0.65元/千瓦时

0.60元/千瓦时

2015年5月15日

15

合肥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65%加权平均值制定。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63元/kwh;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使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计价制定,即:1.50元/公里。

2015年3月11日

16

运城

运城市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与成品油价挂钩,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运城市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2015年7月17日

      16省市明确充换电服务费标准

      运城

      7月17日记者从省电力公司获悉,运城供电公司与物价部门已确定当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该市成为山西省第一家出台充电服务价格的城市。按照规定,运城市充电服务费(不含电费)与成品油价挂钩,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收费标准为运城市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武汉

      7月9日,记者从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获悉,武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政策已正式出台,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电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执行,充电服务费上限暂定0.95元/度。

      湖南

      2015年5月,湖南省出台《关于湖南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0.8元,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上海

      6月8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电设施运营成本。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今年暂定为每千瓦时不超过1.6元,今后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沧州

      5月25日,依据收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度数收取,上限标准为:纯电动公交车每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每度1.6元。电动汽车换电瓶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纯电动公交车每公里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为每公里0.5元。各充换电服务企业可以在不超过上限前提下,制定具体的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

      北京市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江西

      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

      南昌

      5月18日,物价部门明确了南昌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具体为: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80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26元(含电费)。充电服务价格可向下浮动,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

      南京

      江苏省出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的政策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公里)=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90%。

      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

      折扣率:7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上述两项公式中,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是指江苏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燃油变动价格以执行天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的具体价格水平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测算、公布最高执行价格。

      受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下跌,南京市0#国V柴油、92#国V汽油四季度最高零售均价与一季度相比,分别降低0.91元/升、0.79元/升。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充换电收费不高于用油成本费用的规定,自2015年1月10日起下调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其中:纯电动客车(12m)充、换电服务最高价格分别调整为1.45元/度、1.99元/公里,分别下调0.20元/度、0.27元/公里;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换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到1.62元/度、0.68元/公里,分别下调0.19元/度、0.08元/公里。

      目前南京市已出台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江苏省内各市也将照上述公式出台相应的充换电设施服务费标准。

      河北

      河北制定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每公里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0.5元。

      扬州

      扬州市目前电动汽车运行量小,成本难以核算等因素,为不影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结算,经研究,参照邻近城市价格,确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试行价格为1.60元/千瓦时。公交企业按扬府办发〔2014〕116号文件规定支付公交客车充电电费。

      济南

      济南市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其他车型纯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待投入运行后另行核定公布。

佛山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0.7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电动车1.2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最高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电动公交车1.7元/公里;七座及以下电动车0.4元/公里。其他类型电动汽车的换电服务收费标准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惠州

      惠州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0.75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上限价,允许下浮。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充电服务经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企业自行制定。

      青岛

      青岛市已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0.65元/千瓦时。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试行,至2016年5月31日为止,试行期两年。

      合肥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核定。

      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按以下公式每半年调整或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指导价格。

      百公里电动汽车用电能耗成本(电费+服务费)=(同车型燃油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单价×燃油折扣率+同车型燃气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气耗×燃气平均单价×燃气折扣率)/2。

      其中:燃油折扣率为55%,燃气(CNG)折扣率65%。

      联动周期:6个月。

      燃油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93#汽油平均零售价格;燃气平均单价为前6个月天然气(CNG)平均零售价格。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服务费0.63元/kwh;充电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

      电动公交车换电站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使里程收取。换电服务价格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合并计价制定,即:1.50元/公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成本的55%+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65%加权平均值制定。

      五省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给市级政府

      广东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

      四川

      根据四川当前电动汽车发展不平衡,各地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行差异较大的情况,为有利于电动汽车发展,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遵循“有倾斜、有优惠”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调整,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

      海南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我省当前电动汽车推广情况,暂授权海口市物价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调整海口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安徽

      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授权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湖北

      湖北省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今年内要出台相应的标准,其他城市根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相应制定。

转自:第一电动网



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