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15年01月21日 11 46 58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称,北京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5年1月12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07元。
去年7月21日,国内油价开始下调,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从原来的每升7.98元降至7.78元。随后,北京地区油价迎来“12连跌”。但让市民疑惑的是,与国内油价挂钩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没有随之下调。
据了解,2013年6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的变动幅度实行联动。
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办法》,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做调整。目前的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0.8元/升,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未达到机制规定的调整条件。
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交通委继续关注油价变动情况,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办法》规定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按照《办法》,以3个月为1个周期,2014年12月底,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21元。三个月前的10月初,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7.11元。两个时间对比,北京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已经每升下跌0.9元,超过0.80元的降价标准,为什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还不下调?
此前,市发改委表示,在一个计算周期内,用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期油价,即为油价变动幅度。也就是说,油价变动幅度并不是两个时间段的价格直接相减,而是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因此,“加权累计平均值”和“每个时间周期起始期油价”成为计算关键。众多市民表示,《办法》中没有详细说明“加权累计平均值”的算法和“起始期油价”,即便知道油价的变化,也不知道该如何计算,而且,为什么以三个月为周期,为什么以0.8元/升为调整临界点,也没有明确解释。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时间:2015年01月21日 11 46 58 作者: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称,北京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5年1月12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07元。
去年7月21日,国内油价开始下调,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从原来的每升7.98元降至7.78元。随后,北京地区油价迎来“12连跌”。但让市民疑惑的是,与国内油价挂钩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没有随之下调。
据了解,2013年6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的变动幅度实行联动。
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办法》,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做调整。目前的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0.8元/升,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未达到机制规定的调整条件。
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交通委继续关注油价变动情况,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办法》规定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按照《办法》,以3个月为1个周期,2014年12月底,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21元。三个月前的10月初,北京地区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7.11元。两个时间对比,北京92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已经每升下跌0.9元,超过0.80元的降价标准,为什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还不下调?
此前,市发改委表示,在一个计算周期内,用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期油价,即为油价变动幅度。也就是说,油价变动幅度并不是两个时间段的价格直接相减,而是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因此,“加权累计平均值”和“每个时间周期起始期油价”成为计算关键。众多市民表示,《办法》中没有详细说明“加权累计平均值”的算法和“起始期油价”,即便知道油价的变化,也不知道该如何计算,而且,为什么以三个月为周期,为什么以0.8元/升为调整临界点,也没有明确解释。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汽车质检中心楼3层1323)邮编:101300 © 2018 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72920号